月嫂”高薪也发愁 期待实行员工制
本报记者 郭航报道
根据商务部统计显示,中国家庭服务业拥有各类服务企业和网点近50万家,从业人员1500多万,年营业额近1600亿元,近年来,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20%左右。
“月嫂”属于家政服务中的一种,对于该职业的报酬,人们习惯性地将其与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保姆职业相比较,进而对月嫂的高收入表示惊诧。
那么,为什么专业月嫂的工资如此之高呢?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薛胜文在接受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采访时表示:“专业月嫂高工资现象并非偶然,由市场的供需情况决定的。一方面,目前从事月嫂职业的工作者数量较少,而专业月嫂数量少之又少,专业月嫂的稀缺性决定了其工资水平;另一方面,在一线城市的人群工作节奏快,对月嫂的需求量大,而他们的消费水平普遍较高,能够支付月嫂高工资。”
月嫂市场相当火暴,专业月嫂更属“稀缺资源”,为了请到专业的月嫂,很多顾客不得不提前预约,结果还不一定能排上号。家政公司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好机会,他们对自己公司的月嫂进行大肆的宣传和包装,打造所谓的“金牌月嫂”、“全能月嫂”,有的宣传已经显得很夸张。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月嫂都能做到让客户满意。“我们请的这个月嫂,家政公司说她是全能型月嫂,日常的家务和母婴的专业护理都能熟练地操作。但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发现她有很多母婴护理的常识都是错误的,根本不像她们所宣传的那样,打电话到公司去,公司也给不出个说法,只是说实在不行就给替换一个。而且还不一定立刻能找到可以替换的人。”刚刚初为人母的何女士在接受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说。
对此,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薛胜文表示:“月嫂是一种特殊职业,很长一段时间内月嫂行业都是以个人工作为主,最近几年才出现较成体系的结构。月嫂培训机构不够规范,这与夸大宣传与行业发展不成熟有关,这是每个行业萌芽初期都会面临的问题,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,市场秩序将趋于稳定。目前消费者应该理性看待月嫂服务的宣传,不要盲目信从。”
消费者有消费者的烦恼,月嫂也有月嫂的难处。
目前,中国家庭服务企业分为员工制和中介制两种,而目前大多数企业采取中介制。虽然国家一直在倡导家政企业采用员工制,但是应者寥寥。这就说明月嫂与她们登记的家政服务公司之间,并没有严格的雇佣关系。换而言之,月嫂们并不算是公司的正式员工,不在《劳动合同法》的保护范围之内,因此不能享有公司依法为正式员工购买的基本社会保险。所以很多的月嫂都期待员工制,享受正常的保障。
“我们是公民,我们也是合法劳动者,为什么我们的工资、假期、保险就没有保障?”一位长期从事家政服务的员工对记者说。
如果实行员工制,企业就需要为员工交纳四金,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。虽然国家给了员工制家政企业相应的减税措施,但是需要实施员工制一年后才能退税,但家政从业者一般流动性较强,企业会因此损失很大。这就是家政企业所担心的。但员工制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趋势,必须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北京市家政服务协会会长李大经曾表示,员工制是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趋势,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的核心就是参加社会保险。
虽然行业还面临一些问题,但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,月嫂行业的发展前景良好。目前市场上月嫂行业需求大于供给,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,需要进一步完善其发展模式。专家建议,一方面,应该规范月嫂管理,实行月嫂员工制,从法律的角度给月嫂行业一定的保障维护其利益;另一方面,加强对月嫂的专业技能培养,不断扩大月嫂从业人员数量,从而形成合理化竞争机制。
来源:中国产经新闻报